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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8:28[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 叫愛神的人得益處.][案例]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, 某艘船沉沒, 有一個人漂流到孤𡷊, 獨自一人在島上生存. 他天天站在海邊大搖白旗, 希望遠處有人見了會來救他, 可是很久都沒有效果. 有一天, 他所搭篕的茅屋突然起火燃燒, 他傷心之餘, 埋怨上帝”我唯一棲身之所, 我僅有的物品, 都化為灰燼, 上帝為何使我走上絕路.” 次日, 忽然有人駕船來救他. 他問他們怎麼知道來救他, 救他的人說道”我們看見火光特來相救.” 原來火光就是來自他著火的茅屋. 他起初的埋怨, 變為大大的感激, 上帝藉著燒毀的茅屋救了他. [理由]萬事互相效力. 許多時候, 上帝對衪的兒女, 加上苦難或奪去一些東西, 乃是要叫他們得著奇妙的恩典, 您有這種體驗嗎? 有時在苦難的外衣下, 常常隱藏著上帝極大的恩典. 創世記50:20約瑟對他的諸兄說”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, 但神的意思是好的, 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, 成就今日的光景.” 創世記50:20是羅馬書8:28極好的註解. 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 或得好處. 這應許是以神長期的眼光來衡量的, 所以由人短暫的眼光來看, 也許是難以接受的. 羅馬書8:28是關於信徒的事實陳述, “那些愛神並按祂旨意蒙召的人”. 它是不應該扔在非信徒腳下的珍貴珍珠. 他們不可能理解它的意義, 並可能從中獲得對上帝扭曲的看法, 或者認為基督教信仰是一種天真的游戲. 非信徒需要聽到的經文是約翰福音3:16, 而不是羅馬書8:28. 羅馬書8:28的重點不是信徒生活中孤立的事件, 而是所有事件的總和. 這節經文沒有告訴我, 如果我的腿斷了, 或者我被搶刼毆打, 我應該說”很好”. […]